佛法是救世之光 : 印順導師
佛教在一切宗教中,是脫盡神教氣分的。說明這一點,必須了解釋尊時代印度宗教的情況。印度從吠陀時代到奧義書時代,婆羅門教的勢力已根深蒂固。婆羅門教的思想,把宇宙看為神祕的實在,是一種形而上的本體論者。這擬人的神而即是一切的本體,或叫生主,或叫祈禱主,或叫梵,或叫我,名稱雖隨時代而變化,而內在的含義,是一脈相承的。他們說:宇宙萬有是依梵為本體而發現的,人類也不能例外;人類內在有與大梵同性質的──常住、自在、喜樂的我,就是人類生命的本質。這個人的小我,就是一般宗教的「靈性」,靈性與神本來有密切的關係。婆羅門教把宇宙與人生的本體,看作本來常住自在快樂的,但事實上,人生在世,環繞著的自然、社會,乃至自我身心,觸處都是痛苦惱亂,一切是無常幻滅的。常恆自在快樂的本體,為什麼會產生無常不自在的現實世間呢?這本是思想上的大矛盾。但他們似乎不大理會這些,理智到底為情意所使,只想如何解除痛苦,而恢復到梵我本來的常住快樂,於是乎有解脫論產生。釋尊出世前後,印度的思想界起了一個變化。原來婆羅門教的文化,是來自西北印(五河地方),而大成於恆河上流的拘羅地方。當他沿恆河東下的時候,東方的摩竭陀、毘舍離一帶的新興民族,受了西來文化的熏陶,興起一種新的思潮,反對西方婆羅門思想。西方舊宗教動搖,而東方新宗教(種種沙門團)又大抵流於過激或懷疑。當這東西衝突,新舊交替的時候,釋尊應時而起,建立時代的新宗教。佛教的立教基本,是接受了當時公認的輪迴與解脫說,而從踏實的立場,破除婆羅門教幻想的神我說,把它建立在理智的基礎上。理論與行為,都予舊宗教以徹底的革新。生死輪迴與涅槃解脫,在印度當時,是一種公認的事實;問題只在為什麼會輪迴?怎樣才能解脫?佛法對這些問題,給予一種理智的解答,這就是「中道」的教說。我們可以用「中道」二字,簡別一般的宗教,顯出佛教的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