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藏經的主體結構分為經、律、論三類,稱作「三藏」也指大藏經,尤其是南傳佛教的巴利文大藏經。。
「三藏」佛教術語,佛教經典的一種分類法,即經、律、論三種類別的佛典,即稱經藏、律藏、論藏,三者合稱三藏,或三藏十二部經。
十二部經即佛說經分為十二類,亦稱十二分教,即長行、重頌、孤起、譬喻、因緣、無問自說、本生、本事、未曾有、方廣、論議、授記。
三藏的稱謂,最初是由古印度的僧侶在對經典進行集結時,按其屬性劃分出來的。
補充:這裡整理為一般常見名詞、說法、稱名...等,其他請見文末補充附註。
『經』是梵文sutra的意譯,那麼中國人為什麼要用「經」來翻譯印度的sutra呢?
因為中國人長期以來便有「天不變,道亦不變」的思想,認為宇宙間存在著某種終極真理,對經字的詮解,也是這種心態的反映。在此,僧肇大師的解釋可以說是最具代表性的:「經者,常也。古今雖殊,覺道不改。群邪不能沮,眾聖不能異,故曰‘常’也」。意思是說:所謂“經”是一種永久不變的東西,儘管時間流馳,古今情況不同,但釋迦牟尼佛所覺悟的真理不會發生變化。
『律』是梵文vinaya的意譯,譯作「毗奈耶」或「毗尼」,含有調服、離行、善制等義。
即是指佛陀所制定,於修道生活中針對實際情況或具體事件上的需要而制定的規範。戒律條文的制定,遵循著“隨犯隨制”的原則。也就是說,在佛弟子當中必須有人首先犯了某種惡行,佛陀根據這種行為的輕重提出要求,並由此展開教誡,今後同樣的行為便不可再犯。至後世,乃成為全體僧眾所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。
『論』是梵文sastra的意譯,譯作「阿毗達磨」,也意譯作「對法」,即明示教法之意。
將經典所說的要義加以分別,整理或解說,皆可稱為論。在原始佛教中各個部派都有自己的論,其中“說一切有部”的論最多。有部論在漢地譯出了很多,但其它部派的卻大都散失了,殊為可惜。對中國影響最大的有《成實論》、《俱舍論》等。例如《大智度論》,即為解釋《大品般若經》而作的。
三藏形成後,便出現了一批專門研習三藏的僧人。有的人專門研究經藏,便被稱為「經師」;有的人特別注重律藏,故被稱為「律師」;也有的人一心鑽研論藏,因此被稱為“論師」。此外,有的僧人兼通三藏所有的典籍,就被尊稱作「三藏法師」。在我國歷史上,玄奘、義淨等著名僧人,都曾被授於“三藏法師”的稱號。
大藏經的分類形式(亦即體裁),以『十二部經』為其代表。梁代僧佑大師說:「自我師能仁之出世也,鹿苑唱其初言,金河究其後說。契經以誘小學,方等以勸大心,妙輪區別,十二唯部,法聚總要,八萬其門」。早期的佛典,大多是偈頌,也有一些總結為咒語,這與早期的「師師相傳,口口相授」頗相適應,但後期的佛典,偈頌與長行往往相互搭配,至後來主體部分大都是散文體。如《法句經》、《雜阿含經》等,篇幅短小但內容卻很繁雜,於是便有了分類組織的要求。
『十二部經』就是一種對經典實施的分類方法,具體是指:
1、修多羅,梵文作sutra,意為「經」、「契經」、「法本」。
一般指以散文形式組織的經文。
2、伽陀,梵文作gatha,意為「諷頌」、「孤起頌」、「不重頌」。
一般是指用偈頌形式組織的經文。
3、伊帝目多伽,梵文作Itirttaka,意為「如是語」、「本事」。
指釋迦牟尼說的弟子們過去世的因緣故事。
4、闍陀伽,梵文作jataka,意為「本生”或「生」。
內容俱系釋迦牟尼說的自已在過去世的因緣故事。
5、阿浮陀達磨,梵文作Adbhutadharma,意為「未曾有」、「希有法」。
內容主要是敘述釋迦牟尼及其弟子的種種神通變化故事。
6、尼陀那,梵文作Nidana,意為「因緣」、「緣起」。
記述釋迦牟尼說法的原因。
7、阿波陀那,梵文作avadana,意為「譬喻」、「解語」,
指設用各種譬喻來宣說佛教教義。
8、耆夜,梵文作geya,意為「應頌」、「重頌」。
指用偈頌的形式將文中宣示的教義再提綱挈領地覆誦一遍。
9、優波提舍,梵文作vpadesa,意為「論議」。是探討諸法意義的經文。
10、和伽羅那,梵文作vyakarana,意為「授記」、「授決」。
系釋迦牟尼預言弟子將來生死因果及菩薩成佛的記述。
11、優陀那,梵文作vdana,意為「自說」、「無問自說」。
指無人發問,釋迦牟尼主動宣示的那些教義。
12、毗佛略,梵文作vaipulya,意為「方等」、「方廣」。
指釋迦牟尼所說的廣大平正、比較深奧的教義。
需要指出的是,『十二部經』只是早期印度對佛典整理的組織形式,是針對於某些典籍而言的,如律典就獨立在外。雖然說「十二部經」所述的這些名稱在我國廣泛流傳,乃至於將這些名稱當作全部佛經的代名詞了。但真正在大藏經的編撰問題上,卻並未依此辦理。大藏經的結構以及分類體系,在我國完全是長期實踐與演變的結果,這一過程,可在流傳下來的諸多經錄中有所體現。
從現存的各種經錄我們可以看出,在東晉道安時代,雖有其編撰的《綜理眾經目錄》行世,但那只是一個記錄過程,尚未形成體系或對佛典進行有機的結構安排,進入南北朝之後,眾多的佛教目錄學家企圖對佛典進行分類,安排其結構體系。有的從中國佛教的判教理論出發;有的從戒、定、慧等小乘三學出發;有的從經典的內容出發,各自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多方面的嘗試。到了隋代,佛典的分類基本形成以大小乘、經律論來安排的格局。作為這種分類法的代表,是隋法經等所撰的《眾經目錄》(簡稱《法經錄》),它在大小乘、經律論外,還安排了西域賢聖及此方諸德著述一欄,從而確定了大藏經結構的基本格局。
此後,大藏經的結構雖有所調整,但基本上以上述分類法為主。唐玄宗開元十八年(公元730年),長安西崇福寺沙門智昇撰成《開元釋教錄》,進一步完善了以前的分類法。
智昇設計的大藏經結構如下:
1、大乘經
1-1,般若部
1-2,寶積部
1-3,大集部
1-4,華嚴部
1-5,涅槃部
1-6,五大部外諸重譯經
1-7,大乘經單譯
2、大乘律
3、大乘論
3-1,大乘釋經論
3-2,大乘集義論
4、小乘經
4-1,小乘單重合譯
4-2,小乘單譯
5、小乘律
6、小乘論
6-1,有部身論
6-2,有部足論
6-3,毗婆娑支派及余派
7、聖賢集傳
7-1,梵文翻譯集傳
7-2,此方撰述集傳
智昇以後,歷代大藏經絕大部分都沿襲了這一分類法。近代學者梁啟超先生在他《佛家目錄在中國目錄學之位置》一文中說:“要之,《開元錄》一書,踵《內典錄》之成軌,而組織更加綿密,資料更加充實,在斯學中,茲為極軌”。智昇在其《開元錄》中集前代之大成,創一時之新風,垂千年之典範,顯現出了我國古代文獻學方面的相當高的水平。
附註:
一、此篇文章,僅整理說明,較為常見、常聽到的部份。
二、除三藏之外,佛教又有「五藏」的分法;
《三論玄義》記載,法藏部的經典,在三藏之外,又有菩薩藏及咒藏,合為五藏。
大乘佛教晚期也發展出類似的分法,如《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》在三藏之外,又加上般若藏、陀羅尼藏,合稱五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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