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9日 星期一
[辭義淺釋] 四大、四相
四大
《三藏法數》(明‧一如等集註)
(出圓覺經)四大者,謂人之身,攬外地水火風四大,而成內身四大。因對色香味觸四微,故稱為四大也。
〔一、地大〕,地以堅礙為性。謂眼耳鼻舌身等名為地大,若不假水,則不和合。經云:髮毛爪齒、皮肉筋骨等,皆歸於地。是也。
〔二、水大〕,水以潤濕為性。謂唾涕津液等名為水大,若不假地,即便流散。經云:唾涕、膿血、津液、涎沫、痰淚、精氣、大小便利皆歸於水。是也。
〔三、火大〕,火以燥熱為性。謂身中煖氣,名為火大。若不假風,則不增長。經云:煖氣歸火。是也。
〔四、風大〕,風以動轉為性。謂出入息及身動轉,名為風大。此身動作,皆由風轉。經云:動轉歸風。是也。(動轉歸風者,凡身動轉皆屬風也。)
《佛學常見詞彙》(陳義孝)
地大、水大、火大、風大。地以堅硬為性,水以潮濕為性,火以溫暖為性,風以流動為性。世間的一切有形物質,都是由四大所造,如人體的毛髮爪牙,皮骨筋肉等是堅硬性的地大;唾涕膿血,痰淚便利等是潮濕性的水大;溫度暖氣是溫暖性的火大;一呼一吸是流動性的風大。
《佛光大辭典》
「四大」為「四大種」之略稱。又稱「四界」。
佛教之元素說,謂物質(色法)係由地、水、火、風等四大要素所構成。即:
(一)本質為堅性,而有保持作用者,稱為地大。
(二)本質為濕性,而有攝集作用者,稱為水大。
(三)本質為暖性,而有成熟作用者,稱為火大。
(四)本質為動性,而有生長作用者,稱為風大。
積聚四大即可生成物質,故四大又稱能造之色、能造之大種;被造作之諸色法,則稱四大所造。
又四大種之「大」,意即廣大,具有下列三義:
(一)四大種之體性廣大,遍於一切色法,故有「體大」之義。
(二)四大種之形相廣大,如大山、大海、大火、大風等,故有「相大」之義。
(三)四大種之事用廣大,如水、火、風三災及任持大地之地大等,故有「用大」之義。
而四大種之「種」,則以此四大為一切色法所依之性,具有能生、因等義。如父母為子女所依,然父母亦具有能生之因,故稱為種;而由四大所產生(造)之物質(如五根、五境等),與四大之關係,如同親子,而各自獨立存在。元素之四大,因為具有生因、依因、立因、持因、養因,故稱能造之色。
若依俱舍論之說,此四大具有假實之分別:即上述之堅、濕、暖、動之四大,為實四大、性四大;而世間人所謂的地、水、火、風,則為假四大、事四大。前者屬於身根之所觸,為觸處所攝;後者則屬於眼之所見,為顯色、形色所攝。
《整理自 淨空法師華嚴經1982集》
地、水、火、風,是一切物質現象的四大特性。稱為「四大」。
「地」代表形相。凡是我們能看得見,摸得到,聽得見,六根能接觸到的,均屬物質。
「水」代表溼度。
「火」代表溫度。
化學上所說陰電、陽電,溼度是帶陰電,溫度是陽電。
「風」代表動態,說明它不是靜止的,用「風」來做比喻。
四相、一期四相、微細四相
《佛學次第統編》(明,楊卓)
【四相之二種】
生住異滅之四相,有二種之分別:一者一期四相,二者剎那生滅。
一者、一期四相。一期四相者,一期間之四相,亦名粗顯四相,有有情、無情二別:
一、有情一期四相--謂生、老、病、死。
二、無情一期四相--謂成、住、壞、空。
二者、剎那生滅。即剎那四相,亦名細微四相。即於一剎那中,具生住異滅之四相也。
《三藏法數》(明‧一如等集註)
【四相──大四相】
出大乘起信論疏﹞大四相者,此就始終一期受報而言也。(一期者,謂從生至死也。)
〔一、生相〕,謂一念托胎,十月滿足,此身即生,是為生相。
〔二、住相〕,謂既出胎已,住於世間,是為住相。
〔三、異相〕,謂少則顏紅體潤,老則髮白面皺,是為異相。
〔四、滅相〕,謂業盡命終,身亦壞滅,是為滅相。
《三藏法數》(明‧一如等集註)
【四相-小四相】
﹝出大乘起信論疏﹞小四相者,此就一念而論也。
〔一、生相〕,謂以根對塵,一念心生,是為生相。
(根,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也。塵,即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也。)
〔二、住相〕,謂一念之心,蹔爾相續,是為住相。
〔三、異相〕,謂一念之心,初後不同,是為異相。
〔四、滅相〕,謂塵境既忘,心念亦滅,是為滅相。
《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》
【四相】
(一)指一期生命之四種樣相︰即生、老、病、死。又作粗四相、一期四相。
(二)指觀察苦諦的四種行相︰即苦、空、無常、非我。如《俱舍論》卷二十六云(大正29‧137a)︰「苦聖諦有四相︰1.非常,2.苦,3.空,4.非我。待緣故非常,逼迫性故苦,違我所見故空,違我見故非我。」
(三)對於生命現象的四種妄執︰出自《金剛經》。生命現象依緣而起,並無自性可得,而凡夫誤以為皆有恆常不變的生命主體,因而產生四種妄執,謂之四相。此四種妄執,即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。又作識境四相、四見。
(四)指有為法之四相︰即顯示諸法生滅變遷的生相、住相、異相、滅相。又作四有為相。
《佛學大辭典》(丁福保編)
(名數)表彰有為法之事體者有四:一生相,起事物也。二住相,安事物也。三異相,衰事物也。四滅相,壞事物也。有此四相者為有為法。無此四相者為無為法。
俱舍論五曰:「頌曰:相,謂諸有為生住異滅性。論曰:由此四種是有為相,法若有此,應是有為。與此相違是無為法。此於諸法能起名生,能安名住,能衰為異,能壞為滅。」
《佛光大辭典》
指顯示諸法生滅變遷之生、住、異、滅等四相。又作四有為、四有為相、四本相。屬心不相應行法。
據發智論卷二、大毘娑沙論卷三十八、卷三十九、俱舍論卷五等載,一切有為法均為無常,雖由於因緣力,從未來位生至現在位,然瞬間即滅,而成為過去位。此種成為過去位之現象,稱為落謝、謝滅。此生滅變遷之有為法,流轉於未來、現在、過去等三世中。
(1)生,又作生相,即有為法從未來位生至現在位。
(2)住,又作住相,即有為法安住於現在位。
(3)異,又作異相,即有為法於現在位變異、衰損。
(4)滅,又作滅相,即有為法從現在位滅轉至過去位。
一切有為法皆具上記之四相,而此四相之自體亦為有為法,故須另有令其生、住、異、滅之法,即生生、住住、異異、滅滅四者,稱為隨相、小相。相對於此,生、住、異、滅則稱本相、大相。蓋有為法之生成,必須具有九法,即法之自體,及四本相、四隨相,此九法同時俱起,缺一不可。其中,四本相之作用,各涉於除本身外之八法;而四隨相之作用,則僅及於各個之本相一法,稱為八一有能、八一功能。此作用交互相續而永無差誤。
又北本涅槃經卷十二,以生、老、病、死四苦,稱為一期四相、粗四相。
〔法華經卷一序品、順正理論卷十三、阿毘達磨顯宗記卷七〕
《整理自 淨空法師華嚴經1982集》
經上常講,物質現象有四種狀態,在動物(佛法叫有情),有生、老、病、死。在植物,樹木花草有生、住、異、滅。在礦物、山河大地,乃至太空中的星球,有成、住、壞、空。名詞不一樣,意思是一樣的,就是生、老、病、死!佛說「一期四相」,我們在這個生命過程中有這四種現象。
此外還有「微細四相」。彌勒菩薩說,一秒鐘物質與精神現象的產生,一秒鐘有一千二百八十兆次,也就是說一秒鐘裡,物質現象的出現就有一千二百八十兆次,每一次裡都有生、住、異、滅,那叫「微細四相」。一千二百八十兆再乘四,不可思議。所以一切法都是假的,一定要了知無體性。
《整理自 淨空法師華嚴經1986集》
心想就是起心動念,我們的起心動念從來沒有暫時停過。雖然生滅的念頭是如此的微細,彌勒菩薩所說的,一個念頭,一千二百八十兆分之一秒。每一念頭有微細四相,那就是一千二百八十兆再乘上四。菩薩告訴我們,念頭起滅太微細,不可執著,執著不到,這才是事實真相。所以佛說我們顛倒,我們真的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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