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、護法韋馱考
妙雲集下編之九『佛教史地考論』
「護法韋馱」,在北宋時已成佛教界共許之事實,如法雲之『翻譯名義集』云:「今所稱之護法韋馱,……蓋跋闍羅波膩,此云金剛手,其手執金剛杵,因以立名。……今因狀其像於伽藍之門」。然今所稱之護法韋馱,聖典既記載未明,後人亦多異說,或有疑其始於唐代之韋將軍,偽妄而不足信者,因作「護法韋馱考」。
立於大雄殿前之護法韋馱天將,叢林中每視之為韋琨將軍。韋將軍事,出道宣律師之『感通錄』。此書或有疑其非宣律師撰,然與宣律師同時之道世之『法苑珠林』,已言及此事,謂「有一天人」,「姓韋名琨」,「南天八大將軍之一 臣」,「三洲感應」等。可知宣律師之誠感天人,韋琨天將之誠護正法,確為當 時流行之傳說。宣律師持律得名,道世亦法門碩彥,似不致詭說惑眾。其現身於[P246]宣律師前之天人,內容究屬如何,雖非吾人所知,然事出有因,則可斷言。
韋琨將軍,一韋琨將軍耳,何以世人並目為護法韋馱?則自應一考韋馱之名。北涼曇無讖三藏之譯籍中,有韋馱天名,如『金光明經』云「風水諸神,韋陀天神」。『大般涅槃經』云:「梵天、大自在天、違陀天」。『大雲經』云:「見事韋馱作韋馱像」。此字雖不同,然韋陀、違陀之即為韋馱天,為學者所公認 也。『一切經音義』,謂其為私建陀(陰)天之誤譯。誤與不誤,可勿論,曇無讖實譯為韋馱或韋陀、違陀,並無「私」音。察『大雲經』意,韋馱天本係印度人所崇拜群神之一。其在佛教中,梁時已視之為護法神矣。梁武帝之『斷酒肉文 』,以韋馱天為善神,與密跡金剛等護法神同列,可為誠證。依此,吾人可作此假定:今所稱之護法韋馱,係經中之韋馱天與韋琨天將之合化。若無護法善神之韋馱天,則韋琨終於一韋琨;若無韋琨將軍之傳說,韋馱天縱為護法神,亦但為一般之護法神,不能如此普遍也。
若稍加尋索,則上說未為定論。依中國佛教界一般之意見,立於大雄殿前之[P247]韋馱,係佛教占有特殊地位之護法神,手執金剛杵者。此則不能不注意聖典中之佛教特殊護法神及執金剛杵之護法神。在佛典中,確有一特殊之護法神而又恰巧為手執金剛杵者之密跡金剛力士,吾人當不能漠然視之。在律部及『大涅槃經』等,多敘及有童子盜聽說戒,為密跡金剛之所擊殺。凡外道不答佛陀之詢問時, 密跡金剛以金剛杵臨其頭上,「若不速答,碎汝頭為七分」,此事為『阿含經』中所常見者。『毘奈耶雜事』卷十七,給孤獨長者意欲莊嚴祇園之寺門,佛許其 畫兩執杖藥叉。密跡金剛,以手執金剛杵得名,本係大力夜叉,為四天王所統率 。因其常隨侍佛,守護佛教,成為佛教中最切要最熱誠之護法神。此則小乘經律所詳載,說出佛世者也。大乘之『密跡金剛力士經』(編入大寶積經),謂釋迦 會上之密跡金剛,即誓願護持千兄正法之法意太子之後身。現夜叉身,執金剛杵,而實為大菩薩,此即發小乘密跡金剛之本地者。密跡金剛力士,在小乘經律中,似為夜叉群,觀祇洹之畫像可知。吾國守護山門之哼哈(表示喑嗚叱吒之威聲 )二將,猶其遺意。然在密跡力士會中,則又似指金剛眾中之一。『智度論』謂[P248]「五百執金剛神,是力士金剛手所現」。總之,執金剛杵之夜叉眾,不必盡為護 法者。法意後身之密跡力士,則常示現為夜叉群以護正法;其護正法之夜叉,亦多加入此護法團,似為大乘佛教之共義。佛世繪兩(多數)夜叉於山門,中國塑一執金剛於佛前,固無不合理者(唯塑哼哈二將又塑護法韋馱,不免重複,亦可謂二將係散眾,韋馱是主體也)。隋吉藏誤以密跡金剛為樓至佛化身,此說至宋 猶存;後人謂韋馱係樓至佛者,則又因循此說而誤傳者。密跡金剛力士,本以護 侍釋尊,守護正法為事;一轉而為密部之金剛薩埵──秘密主,即以護持傳承密宗大法之身分而出現。此中演化之跡,實歷然可見。中國之護法韋馱,現天將身 ,執金剛杵,為佛教之特殊護法神,與密跡金剛力士之神格,最為相合,此法雲 之所以以護法韋馱為密跡也。
中國之護法韋馱,其本質應為密跡金剛,與『大雲經』之韋馱天本非一神。其所以被稱為護法韋馱,可作兩種解說:
一、佛教本有執金剛之特殊護法神,與韋馱天各別。自韋琨或簡稱韋將軍之熱誠護法說傳布後,即漸與名義相近之密跡[P249]金剛(意義相近:現天將身,專誠護持釋尊遺法)、韋馱天(韋馱天將與韋琨或韋將軍名稱相近)相合化。
二、金剛二字,梵語跋闍(或作折)羅,闍在華文中有陀音,如荼毘之或譯闍維。韋陀之韋,則古人常譯作毘,如吠陀之或譯毘陀、皮陀;迦毘羅之或譯迦維。執金剛之跋闍羅與韋陀,梵音雖各別,或者一部分國人早已誤為一神。迨韋將軍說廣播後,三者即合化為一,成為唐宋以來之護法韋 馱。
總之,韋馱之名稱,出於韋馱天。現(夜叉)天將身,執金剛杵,為佛教最熱誠之護法者,出於密跡金剛。流行於中國佛教界,早晚供養,成為無人不知之護法韋馱,不能謂與韋琨將軍無關。此三者缺一,不能有吾人心目中之護法韋馱 者也。吾於護法韋馱,敢作此結論:以密跡金剛為主體,經韋琨將軍說之聯繫, 而與韋馱天合化者也。[P251]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